据隆阳区公安分局发布的《户口迁移业务“跨省通办”工作流程》,迁入地公安机关在业务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迁出地公安机关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,确认无误后办理迁出手续;迁入地还要核查迁出信息并办理落户,所以前述两个5个工作日不能直接视为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的统一总时限。以上信息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哪些户口迁移可以跨省通办?

隆阳区公安分局流程页援引公安部治安局部署要求,说明自2021年12月1日起,户口迁移“跨省通办”在全国范围全面启动。根据汕尾市华侨管理区《全国居民5项户口迁移可跨省通办》,全国户籍居民的受理范围包括:

  •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;
  •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;
  •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;
  •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;
  •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。

跨省通办不等于自动准予迁入。申请人仍须按照拟迁入地政策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,才能自愿选择跨省通办服务。

是先找迁出地,还是先找迁入地?

申请入口在拟迁入地公安机关。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,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。

迁出地公安机关仍可能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申请人,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,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。

四个环节怎么走,两个5个工作日分别指什么?

环节 办理方 主要事项 公开流程所列时限
申请受理 申请人、迁入地公安机关 按迁入地政策提出落户申请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;审核同意迁入后,自愿选择跨省通办 流程页未写明统一工作日数
准予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 出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通过政务微信或电话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及申请人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
迁出登记 迁出地公安机关 收到准迁信息后核查迁移情况并联系申请人;确认无误后办理迁出手续、打印《户口迁移证》,再通知迁入地公安机关 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
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 收到迁出信息后进行核查,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持迁出地《居民户口簿》办理落户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页面写明5个工作日内;隆阳区公安分局流程页未列具体天数

这里需要分清计时起点:第一个5个工作日是迁入地受理后办理准迁,第二个5个工作日是迁出地收到准迁信息后完成信息核查。此后还有迁入地核查、通知申请人及办理落户手续,相关页面没有给出适用于所有案件的统一总办结期限。

办理前还要确认哪些事项?

  • 确认迁移类型是否属于受理范围。 工作调动、学生入学或毕业、夫妻投靠、父母投靠子女,是公开流程列明的五类事项。
  • 向拟迁入地确认证明材料。 两份官方流程只写“相关证明材料”,没有列出全国统一的材料目录。
  • 保持电话及政务微信联系渠道畅通。 迁出地核查、迁入地通知都可能通过电话或政务微信完成。
  • 等待最终落户通知。 迁入地确认无误后,会通知申请人持迁出地《居民户口簿》办理落户手续。

以上为一般性流程说明。具体受理条件、材料清单、窗口安排和办理进度,以拟迁入地、迁出地公安机关最新公告及审核要求为准。

资料来源

常见问题

标题中的两个5个工作日,能直接视为统一办结期限吗?

不能。这两个时限分别对应迁入地办理准迁、迁出地完成信息核查,之后仍有迁入地核查和落户手续,不能机械合并为所有案件的统一总办结时间。

申请人都要先到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吗?

不需要先到迁出地提出跨省通办申请。申请人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但迁出地公安机关仍会联系申请人核实迁移情况。

选择跨省通办后是否可以直接落户?

不可以直接落户。申请人仍须按拟迁入地政策提交材料并接受审核,审核同意迁入后再自愿选择跨省通办服务。

迁出地办完迁出手续,就算落户完成了吗?

还不算。迁出地完成迁出登记后,迁入地还要核查迁出信息并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。

海归人员是否可以直接按“海归落户”申请?

上述官方流程没有单列“海归落户”事项。能否使用跨省通办,要看实际迁移原因是否属于列明的五类事项,并符合拟迁入地的户口迁移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