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层面给出了取消年度名额限制的方向,但没有确定所有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城市统一的取消时间。国务院《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》通知(国发〔2024〕17号)提出“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”“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”;公安部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报道中则表述为“有条件的城市要探索取消积分落户年度名额限制”。因此,不能理解为全国所有相关城市已经或将于同一日期取消;本文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国家文件对不同规模城市分别怎么安排?
现行国家层面政策按城区常住人口划出了不同方向:
| 城区常住人口规模 | 国家层面政策方向 | 应如何理解 |
|---|---|---|
| 300万以下 | 全面落实取消落户限制要求;就业或居住年限原则上为半年,不得附加购买房屋、投资纳税等额外限制条件 | 重点是放宽落户条件,但不能替代当地具体办理规则 |
| 300万至500万 | 全面放宽落户条件,进一步降低部分城市偏高的就业或居住年限门槛 | 方向是降低门槛,不代表所有条件同时取消 |
| 500万以上 | 完善积分落户政策;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| 积分落户制度仍被保留,年度名额是否取消由符合条件的城市探索实施 |
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2025-09-24刊载的新华社解读也写明,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城市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,由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取消积分落户年度名额限制。这仍然是政策方向,不是某个城市已经完成取消的落地通知。
“鼓励取消”与“探索取消”有什么不同?
两种表述的力度并不相同:行动计划使用“鼓励取消”,公安部吹风会使用“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取消”。二者都没有宣布全国所有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城市同步取消,也没有给出统一的适用城市名单和生效日期。
行动计划同时要求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。这意味着,判断某座城市是否已经落实,需要看该城市自己的现行落户文件;仅凭“完善积分落户”或“探索取消”的表述,不能认定当地已经取消年度名额限制。
怎么判断目标城市是否已经真正取消?
可以按下面的顺序核对:
| 核查事项 | 需要确认的内容 |
|---|---|
| 政策文件 | 目标城市是否发布明确的户籍迁移或积分落户文件,并写明“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” |
| 发布信息 | 文件名称、文号、发布机关和现行有效状态是否清楚 |
| 生效时间 | 是否明确规定施行日期;不能用国家行动计划的发布日期代替地方生效日期 |
| 适用对象 | 取消限制适用于哪些申请渠道和人员,是否存在其他适用范围 |
| 办理规则 | 当前申报时间、资格条件、积分项目、办理渠道和结果公示方式 |
“完善”“鼓励”“探索”都不等于已经生效。只有目标城市正式文件明确作出取消安排,才适合把它视为当地已经实施的政策变化。
现在准备申请,应该按什么口径判断?
在目标城市发布并施行明确文件前,申请人仍应以其当前有效的积分落户规则为准,不能提前套用尚未落地的取消政策。即使某座城市将来取消年度名额限制,也不代表取消积分制度或承诺申请人获批;申请资格、积分要求、排序和具体办理仍以当地办法为准。
对于政策信息没有覆盖的具体城市,本文不作判断,也不据此承诺积分、排名、申报时间或办理结果。办理前应再次核对目标城市公安机关发布的最新公告。
常见问题
所有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城市都已经取消名额了吗?
没有形成这样的全国统一结论。国家文件提出鼓励取消或有条件城市探索取消,具体结果仍要由城市制定办法并正式落地。
取消年度名额限制等于取消积分落户吗?
不等于。相关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完善积分落户政策,取消年度名额限制与废除积分评价方式是两件事。
看到国家行动计划后,能不能认定目标城市已经取消?
不能。国家行动计划提供政策方向,不能替代目标城市现行落户文件。
某座城市从哪份文件开始可以确认已经取消?
应核查该城市最新官方文件中是否明确写明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,以及文件名称、文号、施行日期和适用范围。
取消名额限制后是否保证符合条件就能落户?
不能这样理解。积分落户仍需按目标城市的具体规则审查,政策方向本身不构成获批承诺。